4 钢筋焊接 4.1 基本规定 4.1.1 钢筋焊接时,各种焊接方法的适用范围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钢筋焊接方法的适用范围 注:1 电阻点焊时,适用范围的钢筋直径指两根不同直径钢筋交叉叠接中较小钢筋的直径; 2 电弧焊含焊条电弧焊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两种工艺方法; 3 在生产中,对于有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用钢筋,在牌号后加E,焊接工艺可按同级别热轧钢筋施焊;焊条应采用低氢型碱性焊条; 4 生产中,如果有HPB 235钢筋需要进行焊接时,可按HPB300钢筋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参数,以及接头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有关规定施焊。 4.1.2 电渣压力焊应用于柱、墙等构筑物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竖向受力钢筋的连接;不得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的连接。 4.1.3 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于焊接生产。 4.1.4 钢筋焊接施工之前,应清除钢筋、钢板焊接部位以及钢筋与电极接触处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当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4.1.5 带肋钢筋进行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时,应将纵肋对纵肋安放和焊接。 4.1.6 焊剂应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若受潮时,在使用前应经250℃~350℃烘焙2h。使用中回收的焊剂应清除熔渣和杂物,并应与新焊剂混合均匀后使用。 4.1.7 两根同牌号、不同直径的钢筋可进行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闪光对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4mm,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7mm。焊接工艺参数可在大、小直径钢筋焊接工艺参数之间偏大选用,两根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轴线偏移的允许值应按较小直径钢筋计算;对接头强度的要求,应按较小直径钢筋计算。 4.1.8 两根同直径、不同牌号的钢筋可进行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其钢筋牌号应在本规程表4.1.1规定的范围内。焊条、焊丝和焊接工艺参数应按较高牌号钢筋选用,对接头强度的要求应按较低牌号钢筋强度计算。 4.1.9 进行电阻点焊、闪光对焊、埋弧压力焊、埋弧螺柱焊时,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的波动情况;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小于8%时,应采取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等措施;当大于或等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4.1.10 在环境温度低于—5℃条件下施焊时,焊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闪光对焊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可增加调伸长度,采用较低变压器级数,增加预热次数和间歇时间。 2 电弧焊时,宜增大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电弧帮条焊或搭接焊时,第一层焊缝应从中间引弧,向两端施焊;以后各层控温施焊,层间温度应控制在150℃~350℃之间。多层施焊时,可采用回火焊道施焊。 4.1.11 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应进行各种焊接。 4.1.12 雨天、雪天进行施焊时,应采取有效遮蔽措施。焊后未冷却接头不得碰到雨和冰雪,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防触电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4.1.13 当焊接区风速超过8m/s在现场进行闪光对焊或焊条电弧焊时,当风速超过5m/s进行气压焊时,当风速超过2m/s进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时,均应采取挡风措施。 4.1.14 焊机应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